7/10。黑白画面到最后的镜头所绽放的色彩,似乎象征着“江郎才尽”的小说家重新发现了生命的意义。诗人说故事要引人入胜,要有情节,小说家却不这么认为,仿佛是洪导的自白,或许生活就是这样。
几乎每一场戏,我都会不自觉的“站”到 洪常秀的“位置”想,洪常秀在“想”什么。
?好有趣的故事 一环扣一环 再来个闭环 影院笑声连连
另外一个喜欢的点是,表演生活化到了一种难以分辨的地步。
末尾的告白美的动人。
比近期的几部洪尚秀都要喜欢,其实最巧妙的是洪尚秀将自身用电影中小说家的角色做指代,而金敏喜出场前的段落中,小说家学习手语并在期待的无声环境中练习的段落恰巧也暗指了小说家这次从学习到尝试的过程,同时还有一层对于影像以及文学介质的表现。在看到结尾贴片中金敏喜问“你在用彩色拍吗”,已经能够预想到后面由黑白转为彩色的片段,并不只是洪对金敏喜的情书,更是对电影文学乃至世界的情书,至于洪尚秀一贯的变焦推拉就不说了。
喝酒聊天的戏总感觉没看过瘾啊;“这是不是太随便了?你是不是需要一些引人入胜的元素呢?”;太喜欢这个结尾了
当我爱你三个字出现的那一刻我明白了原来他的每一电影都不是拍给观众看的,他自始至终爱的只是一个金敏喜,电影不过是他示爱的一封封情书罢了,而我们外行人却千方百计想要读懂这情书。
还是永远少不了的尬聊,咖啡,吃东西,喝酒,聊天,顺便在和纪录片一样的叨逼叨中吐槽着表达着想说的一切
洪尚秀的私人作品,金句不多,思虑也不再细腻,金敏喜返璞归真依旧可人。
前面是个衔尾蛇结构,然后是一个尾声式的情感升华,说实话有一点点跳脱,不过浓度够高,不用计较
上次是白酒,这次是米酒。依旧是洪氏标配的拍摄手法:长镜头、日常对谈、围炉而坐、把酒言欢尽显中年疲态、故事发生在72小时内、不疾不徐的说话节奏、闲适的散步、偶遇、中产视角、变焦等熟悉的元素。金敏喜有一种天真稚拙的美,我今天终于有点get到了。手捧花那里可爱得像个孩子。【Fxe,5.25GB】
洪拍其他的演员的时候都像是在拍自己或者是分身,唯独拍金敏喜是她自己。镜头把金敏喜放置在画面的一侧,不强调视觉中心,或者就让她离开镜头。看似不经意,实则是给予了极大的演员自由。电影结尾,演员独自走出电影院,导演在画面里已经消失了,留下了演员自己去做决则,是去是留。最终,演员坐上电梯,从画面内“逃走”,转为空景。这场戏的调度,和洪前作《逃走的女人》的片名,形成了有趣的互文。
想着书店店主好像比从前胖了啊,接着就听到他们的寒暄。总听这几个人聊天,有时候隔着屏幕都开始有了参与感。在爱人的镜头下,被爱着的人像个孩子。
彼此欣赏的二人作为一面相互指认自我的镜子,在相知与相吸的同时,实则也是一个在相恋(自恋)的过程,而电影短片的制作与那一抹原本黑白电影上的彩色,也恰恰是这一对自我欣赏的高潮。但在结尾电影又并未停留在这一对自我欣赏的高潮之中,而是通过一个细节,通过一个未能响起的闹铃,使另一个差异性主体开始在这一相互指认的镜像关系中产生新的困惑与疑问。
小说家在一天之内遇到了很多旧识,与演员相谈甚欢,他们总是各自的粉丝,导演诗人演员小说家电影系学生,对话充满了荣幸的魅力,互相客套,也出现了辩论与抨击,小说家兜了一圈回到书店,她想要拍的短片正是洪常秀所想所为,向敏后无保留示爱。
最终随性而出的,是一部小说家的电影,某种层面上,这也是如今洪常秀的创作状态。就像片尾金敏喜手持小花的段落美好又自然,使人已无法分辨这是生活状态的记录还是刻意编排的演出。一切都回到了李慧英自我阐明的那句解读,「那个虚构的故事不会阻碍真实事件从我建立的情境中发生」。
8|谢谢Lim和FLC做这个pre-premiere!喜欢!charisma那段是自我致敬独立在夜晚的海边吧哈哈?感觉连金敏喜都很松弛很自由(为了花和金敏喜变成彩色的影像,好甜
跟你真实,让你感受,在这个自由流动的电影里。里面有很多洪金生活的影子,结尾竟然还有表白。前半场是李的场子,最后结尾给金敏喜压轴。说到气场和表现力,两位都是真强大啊。所以,去拍这样的人的故事和电影就够了。
今天在Lincoln center的secret screening上果然看到了 等於是手把手教學洪式電影是如何製作的 很坦誠 也幽默感十足 / 觀影前的intro講到這裡面有金敏喜演藝生涯中最愛的鏡頭 很明顯 很恩愛 很動人 在愛中的小動物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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