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面的确很美。让我想起了每回我父母来看我的时候,我们都会计划很长的公路旅行,有回我们开车从纽约到佛罗里达,以及至少两回跨加州的公路旅行,我们在这样的路途上的确感到了某种诗意,看到了类似的景色。每个人都有这种放逐天涯的冲动,但是最终被迫实现的原因是因为女主在人类世界中没有了任何牵绊,在这种无奈之中你也总得倔强的寻找自己存在的意义。但是事实的真相是,人的一生没有任何意义,如同一捧散沙,你人生的各种挣扎只是为了让它充实的虚度掉而已。如果我是她,我会收留那只狗,为这种虚无寻找某些意义。当然,这种自觉的摆脱别人对她的牵绊的倔强,也毫无意义。
一般,勉强四星。白左爱看的人道主义题材,但左的有点过了。
一直在想什么时候结束,这种电影可以得金球奖,对精心制作的剧本、剪辑、配乐……都是侮辱
排泄、无声告别、上路、裸泳、石头,她所有的心绪都用非语言来表达了,还有那首新婚诗。拍得太美了,“我们路上见。”
想到了之前报道的开车离家的中国大妈,都觉的她开车驶向自由,可一路上在哪里如厕?停车时候会不会被驱赶?天冷的时候怎么办?抛锚在人迹罕至的地方谁去搭救?就像片尾致敬的那样,她不是兴高采烈地驾驶出行,而是不得不上路。愿每一个不得不远行的人平安,能遇到为你向火里投石的朋友。
影院观感很好。值得嘉奖。看完情绪很复杂。骨子里的寂寞。看似平淡但充满着无声的力量。稍满的配乐多次烘托情绪和女主克制的表达显得相得益彰。眼眶泛红数次。
见过草原的辽阔,见过海浪的澎湃,见过冰雪的纷飞,见过峡谷的苍凉,比起这与天地融为一体的灵与肉,人和人的羁绊又算得了什么呢?就算是不得不上路的,就算是背负着痛与悲的,也自有属于当代吉普赛人的孤傲与浪漫。赵婷作为“外来者”,切入视角与视听语言都是超越了族群的,她更像是一个同行者,用镜头代替眼睛,观察这群边缘人的世界。打动你的不是因为这是美国故事,而是如芬恩这样真实、孤独又凌冽的人。
音乐太动人了,尤其是篝火边唱起的那些老歌。年老又倔强的男人女人,扔掉羁绊,借着车子的守护获得自由和孤独。在与山川旷野持续的相遇里逃离伤痛,也追寻飘散在风中的无可替代的爱与家园。是一场与人生长长的告别。那些饰演自己的人的本色出演最精彩,愿他们最后都能获得一种抵达。
在路上⋯,摄影绝⋯ "生活最吸引我的一点,就是不会有诀别。"
但这诗意绝非她追求的东西。当诗意成为一种生存要件,奔波生活的人又何谈风月呢?
游牧民从不说再见,只说我们路上见。我们不是无家可归,只是无房可归。
真的是一部好电影。曾经的快乐是我们永远的心灵故乡,这部电影就是献给乡愁的一首诗,因为有一些人,他们无法遗忘,也不能遗忘,所以他们永远行在路上,迎接重逢。文艺片能拍出这样自然不做作的举重若轻,我很佩服。
"Surviving America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早上起来看到国会山之火时,看完了这部片子。
喜欢Fern,好久没看到这样喜欢的美国电影了,上一次大概是《into the wild》
最喜欢的是她这一路的风景,那只巨大的恐龙雕像我最爱!还有在酒馆里跳舞,在清澈的湖里泡澡,去触摸古树,去爬馆打工,撸蛇喂鳄鱼吃饭,和轮胎俱乐部的老友一起谈天说地,一起看1987年的星光,遥望木星,感受原子落在手心的奇迹。还有在房车里吃炸鸡,睡在世界各地的角落,好羡慕。但是这样的生活仅仅只有勇气是无法实现的,你总要失去些什么,比如亲情与归宿......与人对话的几处我最难忘她姐姐说,你比所有人都要勇敢和诚实,有时你比我自己还要懂我。啊!!我觉得我还是算了。我做不到不告而别,做不到狠心,我总会回来,虽然我对外称作孤狼,但我(暂时)仍是懦弱的凡人。还有她和戴夫不告而别,在他家客厅的小椅子上坐着,又轻手轻脚地走,哎我以后如果离家出走肯定会模仿一遍的。
悲伤是爱在延续,哪天你不再痛苦了,爱也就消失了…………这片和《旺达幻视》的主题竟如此重合,女主四处飘荡,在她内心又何尝不是一次魔幻之旅………所以导演被选中去拍了《永恒族》?
加油!
女主在挚友房间那一幕,他劝说她不如就留下来,然而他怀中的婴儿声声啼哭一次次打断他的话头,像是在提醒她自己只是局外人,她接过婴儿仔细端详,影片于太多无声处在与观众交流,试图通过绝佳的节奏感,通过镜头的气息带入角色的内心世界,真的不俗,不得不说麦克多蒙德作为制片人,牛逼
与大部分人不同,Fern一段时间后选择自我放逐,过着类似牛仔又类似现代吉普赛人的生活。这不仅因为永不落下的星条旗背后有一群人正日渐消逝,更源于世上再无人可分享人生之最大悲剧。
个人很不喜欢致郁系、尤其是虚伪的致郁系,情绪性地减一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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